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、非机动车信号灯、人行横道信号灯、车道信号灯、方向指示信号灯、闪光警告信号灯、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。交通信号灯用于道路平面交叉路口,通过对车辆、行人发出行进或停止的指令使各同时到达的人、车交通流,尽可能的减少相互干扰,从而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,保障路口的畅通和安全。
(1)机动车信号灯
机动车信号灯由绿黄红三种颜色的灯组成,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
(2)车道信号灯
车道信号灯由绿色箭头灯和红色叉形灯或红色箭头灯组成,绿色箭头灯亮时,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;红色叉形灯或红色箭头灯亮时,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。
(3)人行横道信号灯
人行横道信号灯由绿灯和红灯组成,绿灯亮时,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;红灯亮时,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,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,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。